本報北京8月27日訊 記者萬靜 商務部今天發佈消息稱,國家衛計委、商務部日前聯合下發通知,從2014年7月25日起,允許境外投資太平洋房屋者通過新設或併購的方式在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江蘇、福建、廣東、海南設立外資獨資醫院。除香港、澳門和臺灣投資者外,其他境外投資者不得在上述省(市)設置中醫類醫院。
  (原標題SD記憶卡:北京等7地允許設外資醫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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